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
发布人:建筑建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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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8114号)精神和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苏建院委发〔2019〕3号,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

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结合本校本部门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把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会前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收看江苏先锋网视频《孤岛32年》。

二、述职评议查摆问题

教工党支部以党小组会形式、学生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四、认真开展自评和自我批评,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五、言出必行抓实整改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9115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记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19120日前交利亚楼A107吴超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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