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层党组织设置总体情况
目前,学校共设置17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其中9个二级学院(部)党总支、2个行政部门联合党总支、6个直属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属35个二级党支部,其中二级学院党总支分别设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一线教学科研骨干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由总支副书记兼任,其他总支、支部下属二级党支部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担任。专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12人,兼有行政职务的5人。
二、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
(一)改进基层党支部设置的形式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以下简称“教工党支部”),一般按专业群、教研室、部门等进行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由所属总支按照就近、便于活动开展等原则进行设置。大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或年级、班级设置,结合实际还可以设置教职工、学生混合党支部等。班级学生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的,原则上按班级设置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小组。
(二)选优配强支部书记
选拔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好、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热心党务工作、群众威信高的正式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教工党支部书记应由具有3年以上党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担任。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由党总支副书记或专兼职辅导员担任。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根据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实际情况选举产生。
实施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有条件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培养成学术带头人、专业骨干,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和专业骨干培养成基层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强化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党建工作方法学习培训,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做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规范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
1.党员发展
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计划,量化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
做好入党前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通过党校培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加强优秀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对党有感情、思想品行好、业务能力强、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才,安排专人联系,进行重点培养并鼓励其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入党。
重视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大学生党员发展的首要标准,把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严格执行“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及时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为党员。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2. 党员教育
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教工党支部的学习要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离退休党支部的学习要与时政要求和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大学生党支部的学习要与立德修身和成长成才结合起来。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丰富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党员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结合实际,创新政治理论学习的形式。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重要活动等为契机,采用专题报告、知识竞赛、主题研讨、社会实践等方式,贴近党员实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党日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开展典型教育。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大党内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从违法违纪违规案例中吸取教训,树立法治观念,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
拓宽教育阵地和渠道。加强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的融合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途径,搭建网上党员教育平台,拓宽党建和理论学习的渠道,提高思想引导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3. 党员管理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教育要求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
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做好新转入党员的材料审核和转出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加强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和出国留学出境学习的师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组织纳入本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配合做好流动到校外的本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做好党员纪实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发挥作用以及奖惩等情况,对党员日常表现实行过程管理,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纪实情况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作为了解党员思想状况、现实表现以及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途径。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积极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学先进、比贡献、当先锋”等活动,引导教师党员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积极搭建教师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注重发挥教师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教师党员立足岗位积极履职尽责,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率先成为育人模范、教学能手、科研尖兵、管理标兵。
开展教师党员服务实践活动,结合教师党员专业特长、岗位职责等设立责任区、工作站、示范岗、先锋窗口等服务平台,分类组建服务团队,开展科技成果惠民生、专业对口支援交流、社会调查和政策建议、扶危济困、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党群共建、师生结对联系等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积极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坚持以身边事感化身边人,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推动教师党员不断提升综合素质,爱岗敬业、知行合一,自觉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广大师生做出表率。
(五)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实际开展组织生活,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和载体,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确保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坚持“三会一课”。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不少于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党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年举行1次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开展谈心谈话。支委会成员之间、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建立固定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学期至少1次,做到在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支委会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师生约谈。
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开展党日活动。每月固定1天为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以集中学习为主,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群议事和联系服务群众等开展活动。党员参加活动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化机制建设
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形成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相关党务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级党组织直接领导、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责任体系。校党委要定期了解和研究基层党支部工作,针对学校中心工作任务提出阶段性指导意见,履行好主体责任;二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支部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基层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联系基层机制。完善学校、二级单位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编入基层党支部,联系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建设。
述职考评机制。坚持基层党支部自查与学校党建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级党组织具体指导所属基层党支部制订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负责做好所属基层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所在单位综合考评。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底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述职,通过自评、党员师生评议、上级党组织考评等形式确定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干部推荐的重要参考。
工作保障机制。学校按照教职工党员年人均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年人均不少于50元的标准核定并下拨基层党支部工作经费,适当安排党建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二级单位应多方面支持党支部建设,为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设置党员活动室、资料室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搭建网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有关待遇,学校按照人均2000元/年的标准划拨相关经费,二级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进一步发挥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作用,为加强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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