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成员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为学生工作做贡献,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部门建设考核
1.制订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例会制度,工作汇报制度,活动制度及相应的奖惩制度等。
2.定期召开部门例会, 获得工作反馈信息。 要求总结经验, 统一思想, 团结合作, 开拓工作思想。
3.活动记录本是分团委考核各部门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 各部门必须认真全面地记录并按时上交。
二、工作执行情况
1.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在学习初,各部门应制定工作计划,并上交至分团委秘书,经上级审查合格后实施。
2.各部门应认真贯彻和执行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上级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予以考核。
三、工作纪律
各部门成员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增强组织观念,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同时各部门部长应对自己严格要求,其个人考评积分将与部门考评总成绩挂钩。
1.上交到学生会的各种材料必须做到按时,认真,齐全。
2.要求下发材料必须按时,按要求。
3.学生会分团委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准迟到,不准无故缺席。
4.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要认真。
四、与其他单位的协作情况
1.在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各部门要全力配合, 工作中要各负其责, 各尽其力,互相帮助。
2.在平常工作中注意与其他部门进行交流。
五、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建筑工程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分团委: 组织部、宣传部、通讯部、信息部,文艺部,外联部。
(二)考核规则: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加减,每学期期末进行汇总,作为部门评优依据。
(三)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
(四) 考核内容:
例会方面
(1)全体成员会议
1、迟到扣 2分/人;早退扣 2分/人;无故缺席扣 5分/人。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分团委递交假条。
2.会议上部门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较好可行意见的,酌情加 3-5分。
3、部长必须带笔、本子进行记录,否则扣 2 分
(2)各部门例会
1、由各部门定期自行召开,每次会议由部长进行考核,并由一名成员进行记录,每学期汇总,按时上交会议记录和考勤交于分团委,否则扣 3分。
2、各部门会议拖拖拉拉或者草草了事的,扣 2 分。
(3)资料上交
1、各部门须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学期工作计划交于分团委,每学期末放假的前两个星期内将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于分团委处,迟交扣 2分,不交扣 5分。如果部门计划体现出部门明确 的发展目标,具有较强的实施性,有一定创新性等,酌情加 2—5 分。
2、各部门举办的活动需在活动后上交详细策划书和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迟交或不交的,酌情对部门活动考核扣2-5分。
3、要求上交的其他各项材料,部门未按时上交的,扣 2 分;不交扣 5 分。
注:资料的上交将作为重要考评依据,资料必须上交电子档和书面版两种形式。
(4)活动方面
1、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学生会完成并做好各项工作,如有推脱的,扣 2 分;在活动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加5分。
2、对团总支下达的各项任务,部门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如未按时完成或者敷衍了事的,扣 2 分。
3、部门活动若受到院方、学生会主席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 2-5分。
个人作风:
1、各部门部长应该以身作则,如出现违纪现象,将列入部门考核,部长及副部长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部门考核扣10分。
2、如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单位比赛及获得荣誉,酌情加5-10分。
3、部门内成员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每人次扣5分.
本细则由建造学院分团委解释。
建造学院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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