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学院分团委考核细则
发布人:建筑建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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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成员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为学生工作做贡献,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部门建设考核

1.制订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例会制度,工作汇报制度,活动制度及相应的奖惩制度等。

2.定期召开部门例会, 获得工作反馈信息。 要求总结经验, 统一思想, 团结合作, 开拓工作思想。

3.活动记录本是分团委考核各部门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 各部门必须认真全面地记录并按时上交。
二、工作执行情况
1.
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在学习初,各部门应制定工作计划,并上交至分团委秘书,经上级审查合格后实施。

2.各部门应认真贯彻和执行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上级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予以考核。

三、工作纪律
各部门成员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增强组织观念,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同时各部门部长应对自己严格要求,其个人考评积分将与部门考评总成绩挂钩。

1.上交到学生会的各种材料必须做到按时,认真,齐全。

2.要求下发材料必须按时,按要求。
3.
学生会分团委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准迟到,不准无故缺席。

4.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要认真。
四、与其他单位的协作情况
1.
在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各部门要全力配合, 工作中要各负其责, 各尽其力,互相帮助。

2.在平常工作中注意与其他部门进行交流。
五、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建筑工程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分团委: 组织部、宣传部、通讯部、信息部,文艺部,外联部。

(二)考核规则: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加减,每学期期末进行汇总,作为部门评优依据。
(三)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
() 考核内容
例会方面

1全体成员会议
1、迟到扣 2/人;早退扣 2/人;无故缺席扣 5/人。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分团委递交假条。

2.会议上部门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较好可行意见的,酌情加 3-5分。
3、部长必须带笔、本子进行记录,否则扣 2
2各部门例会

1、由各部门定期自行召开,每次会议由部长进行考核,并由一名成员进行记录,每学期汇总,按时上交会议记录和考勤交于分团委,否则扣 3分。

2、各部门会议拖拖拉拉或者草草了事的,扣 2 分。
3资料上交
1
、各部门须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学期工作计划交于分团委,每学期末放假的前两个星期内将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于分团委处,迟交扣
2分,不交扣 5分。如果部门计划体现出部门明确 的发展目标,具有较强的实施性,有一定创新性等,酌情加 2—5 分。
2
、各部门举办的活动需在活动上交详细策划书和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迟交或不交的
,酌情对部门活动考核扣2-5分。
3
、要求上交的其他各项材料,部门未按时上交的,扣
2 分;不交扣 5 分。
注:资料的上交将作为重要考评依据,资料必须上交电子档和书面版两种形式。
4活动方面

1、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学生会完成并做好各项工作,如有推脱的,扣 2 分;在活动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加5分。
2
、对团总支下达的各项任务,部门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如未按时完成或者敷衍了事的,扣
2 分。
3、部门活动若受到院方、学生会主席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 2-5分。

  1. 个人作风:

1、各部门部长应该以身作则,如出现违纪现象,将列入部门考核,部长及副部长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部门考核扣10分。

2、如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单位比赛及获得荣誉,酌情加5-10分。

3、部门内成员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每人次扣5.                                     


本细则由建造学院分团委解释。


建造学院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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